2023年基层公务员超时加班算得上剥削吗?

从法律上来说,不算,从实质上来说,算。
从法律上来说,公务员有专门的《公务员法》,并不受劳动法保护,因此,在定义上就把公务员与普通劳动者做了区分。
关于加班的规定,《公务员法》中只是简单的提到一句:
“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,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。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,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,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。”
对比《劳动法》第四章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”中关于工作时长的规定,《公务员法》几乎等于没说,这就在法律上留下了空子。
而且,《公务员法》中关于补休和补助的规定也是一笔带过,并没有明确的、细化的规定,这也就导致在实际执行中,补休和补助成了空中楼阁,成了镜中花、水中月。
从职责和工作任务上来说,我国对公务员的要求也与普通劳动者不同,国家对公务员的工作定性是为党和国家、为人民服务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只要党和国家有需要,只要人民有需要,公务员就要义无反顾的顶上去,没有任何讨价还价和含糊的理由,这种要求显然与体制外的劳动者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因此,从这个角度而言,公务员超时加班确实不能算是剥削。
但是,如果从事实的角度来说,公务员同样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者和建设者,每一个公务员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和个体,工作也是为了获取劳动报酬,养家糊口,同样需要休息,他们的休息权理应得到保障。
常态化的超时加班势必会影响公务员的身心健康,影响家庭和谐和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在现实中,因长期超时加班,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例子比比皆是,甚至因过劳而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公务员也很多。此外,因为工作太忙,没有时间顾家,导致家庭矛盾频发,甚至离婚的例子也比比皆是。
因此,站在每个独立个体的角度来看,常态化超时加班,且无法得到调休和加班补助,本质上就是一种剥削。
当然,从马克思主义阶级划分的角度来说,这种剥削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,不是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剥削,而是同一个阶级内部上级对下级的剥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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