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书只读一遍,基本是白读

今天在读书,毛姆的《笔花钗影录》第二遍。
如果不是看到自己第一遍阅读时在书上曾经画下的熟悉的横线,都以为自己这是第一遍看。这也充分说明了人读书其实会很容易忘记,也进一步验证了:很多书你只看了一遍后,大放厥词说自己读过。其实,这一遍和没读过也差不多。
当然,就是吃馒头一样,你在第二个或者第三个馒头时吃饱,但是不能抹杀第一个馒头的重要性。
王小波说他受影响最大的书,都是优秀翻译家翻译的外国文学名著。因为,彼时水平最高的那批作家都在自己最好的时光去做了翻译家。虽然,我到现在也不太明白,但是,还是坚定不移的去按照他的话去做。毕竟,对他说的话,我一直是奉为圭臬的。
最好的文学应该是用来听和读的,而不是用来看的。所以,文学应该有韵律感,所以,最好的文学应该是诗歌, 毛姆在书中也表达了这一点。当然,不同的文学载体自然都有其特点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爱,不必去强求所有人都去喜欢一种类型。但是,“读着爽”应该是所有文学应该追求的目标。
王小波的书自然是读着爽的。在貌似荒诞不经的文字描写中,无不时刻都透露着对于现实的深刻剖析以及大胆的讽刺。还有一本书,也是读着非常爽的,名字叫做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。前天看完的第二遍,或者是第三遍。高中生的视角,通篇都是“他妈的、他妈的”,给人感觉去并没有不适,相反那种情绪的宣泄,感觉却是如此真实。
要知道,现代人在面对别人的时候,或许会顾及一下颜面,尽力不说脏话。可在只有自己的时候,总是会时不时的下意识说出“他妈的”。每个人都是需要情绪的宣泄,只是需要一种契机,或者一个机会。
昨天本来是拿出了村上的《海边的卡夫卡》,但最后还是读了毛姆的《笔花钗影录》,因为比较薄,今天一天应该可以读完。
说起今天的读书,还是比较开心的。
早晨做饭吃饭打扫卫生拖地晾衣服,董事长带着孩子去买菜。后来我特别想去晒太阳,于是骑着女儿的平衡车到小区毗邻运河的位置晒太阳。河边步行道都是出来晒太阳的老人孩子。穿过人群,找到一个人少的地方,在椅子上坐下来。
和煦的太阳照在身上,分外的暖和。只是阳光从白色的纸上反射到眼睛里,颇有些不舒服。没有多久,河边就起风了,穿着毛衣马甲还有些凉。在读了半个小时书后,风越来越大,在阳光下过读书瘾的想法也得到了极大满足,内心已然是极大的舒适。踏上车,开心的回家了。
今天是写字的第7天,喜欢这种感觉。或许对于旁观者来说,这有些自虐和无聊,甚至是无趣(董事长语)。然而,于我个人而言,所有的坚持都是意义重大。很多人留言说,我的很多坚持让他们感觉到了鼓舞,变的更加愿意去改变自己。
然而,坚持让真正受益的却是坚持的那个人,也就是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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